2014年6月26日 星期四

喜劇世界


有陣子每天固定看新聞,一早起床便坐到電腦前,將RSS瀏覽程式的連結一個個點開,分頁一掃而出,然後慢慢被消化掉。

那是318以前很久的事。

除了那些晦澀難懂的政治新聞,版面上熱門的議題還是黃色小鴨、支那賤畜等等。更久以前的已經一點也記不得。

那一陣子,好像世界上所有的事都要心想事成了一樣:啊讓那些光鮮亮麗的﷽﷽﷽﷽﷽﷽﷽﷽﷽﷽﷽﷽﷽還有!圓仔果然又在睡覺了;啊!小鴨果然還是爆炸了。大家都在心裡默默祈禱,拜託拜託,讓那些光鮮亮麗的東西再出一點糗,再出一點糗——我們就可以暗地裡繼續對他們嘲笑、諷刺。

後來我想起來:這不就是喜劇嗎。所有痛苦的人們用他們怪異、冷僻或者扭曲的方式想辦法達到自己的目的;在那樣微小、而幾乎毫無索求的世界裡,小人物自己就可以點石成金。自己使自己笑了出來——這就是最簡單的那種喜劇型式了。便宜,但也昂貴。這種昂貴並不來自金錢,而是小人物自己選擇覆蓋了生命裡某種重要、但已經幽微不起眼的螺絲零件——尊嚴、或某種遠大的理想——所換取而來得以生存下去的,一點點快樂。

去看小鴨的人如此。等著看好戲的人也如此。

而對不同的人而言——有的從318開始、有的從324開始、或者其他——世界或多或少都漸漸變成了悲劇形式:「我們拼命,但事與願違。」許多人一有空就不顧疲憊地坐到青島東路和濟南路去,日曬雨淋的,也不定能造就什麼。

悲劇就一定是不好的嗎?也很難說,至少悲劇可以給我們把先前蓋下去的牌一一翻回來的機會:在悲劇的世界裡,我們被允許高談闊論。談尊嚴、談人性、談理想,談這些在更過去那段時間裡會被白眼和嘲笑的話。當然也會分成談得好和彈得不好的人,當然也會有仍不敢談、但看著眾聲喧嘩,心裡頭某處好像小小被震動了一番的。種種。

我們都堅持了一段不短的時間。

這段時間以來,也有人多少開始有一些累了。世界不是二分的,除了喜劇/悲劇的選擇外,也有很多時候,我們就只想把大幕降下來、休業。今天什麼都不演。熄燈睡覺。

如果可以一直什麼都不演就好了。我是這樣期待著。因為只有這樣期待,當那其實稀少又寶貴的幾天、幾片刻真正來臨的時候,才會特別高興,高興起來,下一次開燈又可以有力氣繼續談別的東西。如此一直反覆著。

這樣長遠地想下去的話,又覺得,一切好像又是一齣喜劇了。




2014年4月20日 星期日

〈惡事之六 - 不能合宜〉


那些無比快樂,彷彿被下咒般的場合:KTV、聚餐、同學會和宵夜團。他一次次從那些地方退出,感覺自己又疏離了一點。

他不是擅長穿梭人群的角色。

亮晃晃的餐廳裡,他跟所有人一樣衣著整齊,笑得東倒西歪。通常他無法預見那時刻什麼時候會到來,在所有熱烈的氣氛一起被推到某處高潮的同時,他開始「聽見」自己的笑聲從嘴巴一截一截掉出。那使他尷尬。當下他不知道自己是否妥當呈現了所有人喜歡的樣子,他不能因此停下。回家路上,他回想方才的情景,不知道剛剛幹了什麼。

另一種狀況他會整個人停機。拒絕所有邀請、所有善意的笑臉跟熱烈。然而拒絕當下,他仍必須禮貌地擠出一張笑臉,他幾乎可以看見自己那張笑臉上的不堪,喉嚨緊鎖,以致聲音如嗩吶。眾人離去後他覺得失禮,但是又不能把別人都叫回讓一切重新發生。他加快腳步,想離開這段記憶。

他就這樣活在兩種極端間。

他真的屬於這裡嗎?這群人、這座/或者這些城市。他愛過人、談過兩次戀愛,兩次都如流星,燒得自己一點不剩。後來他停止了,變成地面一顆靜默的隕石,沒有事物將他重新燃起。隕石是屬於這裡的嗎?

一個人在書桌前寫字看書的時候,他覺得火焰又隱隱回到他的身體。但世界不能靠寫字或看書活下去。每天天亮,他還是得開門走上獨木橋,墜落又爬起,咦?這不就是神話中來回推動巨石的薛希佛斯——有一天他突然想起,一種畢生活在「路途中」的人。這麼一想,彷彿算找到了一種歸宿。而也是以此歸宿,約略註定了此去他勢必要繼續流浪下去。

很久很久。


【2014/04/06 聯合報】

2014年3月14日 星期五

〈球神〉


那些魔幻而快樂的時光如繭如版畫,都漸漸沈默了下去。

小五初看了《網球王子》,你馬上拉爸媽去大賣場買了球拍、球與一頂帽子,有空就在社區中庭自顧張起結界對牆揮拍,沒有老師教練地揮著。總是快樂。平日不打球也戴著帽子,打籃球也戴、走路上下學也戴,久了就成校園醒目的號誌,側目與嘲諷滾滾而來。

你是運動神經不特別發達的那型,躲避球風行一片的年紀,只能靠“閃”博得球場其他人注意;而孤獨地對牆揮拍,除了快樂,也常把球揮進其他住戶陽台,不敢貿然按門鈴要求歸還,懊惱地在樓下望了一下午,來回踏步,望到脖子痠便休息,休息罷又繼續望,就這麼望穿無數個午後金黃的時光。球就在數公尺外的陽台,好似小小身體只要再多望幾眼、多長高幾公分,你就能飛身進入。

此前此後你也有許多夢想,小學三年級看了《福爾摩斯》和《亞森.羅蘋》,弄來一本筆記本立志當偵探。「台灣沒有偵探這個職業啦。」爸說,你重新搜集資料,「那就去警局重案組!」繼續埋首筆記本,每天一條條記下當偵探的要件,也不知從何實行;想過當歌手,參加校內歌唱比賽不輟只得了一次第四名。

背著網球拍四處奔走、在腳踏車上大聲唱歌,旁邊有人經過便憋一會兒,過了又放聲繼續唱下去。終於跟老師學過一點正規的網球動作與技巧,勤練之際,球場仍處處有強你數十倍者。

都成了一個平凡的人。那些路像條長長的影子,一路延伸至今。

你仍如在那些結界中一般喜歡唱歌打網球,書寫之際,偶爾也擔心是否最終沒能成為一位如何如何的寫手。然後埋頭繼續寫著。

繼續引吭高歌、繼續背著球拍到球場打球、繼續書寫、繼續當一個平凡的人。繼續我們馬不停蹄而四周沙塵滾滾,當年你飛進別人家的球依然守在那幾尺外的陽台,再也沒有掉出。



〈五分鐘〉


中庭直直圍成一個狹長的矩形,夾以高樓。

然而對當時的我來說,那樣的大小已經非常遼闊了。




我們可以在那裡做盡成千上萬的事。所有不可思議。

儘管這些不可思議都十分渺小:羽球、躲避球、直排輪,鬼抓人和躲貓貓。我們有源源不絕的能量,打日正當中就在窗邊巴望,看是否有三五好友群落地出沒,一發現同夥,不顧爸爸媽媽要休息,便直嚷嚷要下樓去玩。

爸爸睡午覺,媽媽撥念珠。我一個人在家來回逡巡,屁股著一把別人看不見的火,直到終於被放生。

我總堅信那中間的時光必定曾被誰悄悄偷走。

每當玩得正在興頭,跟三五朋友盡情享受中庭裡的海闊天空,或父親下樓倒垃圾、或母親出門買菜,順口說聲「快六點」、「該回家了」,霎時天空像被他們說中阿里巴巴的通關密語,甫還不覺變化的天色全都暗了下來。

「再五分鐘!」

拖一下吧。父親或母親會隨口應聲好,叮嚀完時間到不回家的種種後果,搖著他們的背影緩緩離去。我們又短暫獲得呼吸。

直到他們的背影完全消失,剩下的五分鐘便流沙般往不知名處陷去。我們必須充滿默契,假裝不知這件事情地重新擠出種種笑容,追逐之餘,刻意笑大聲一點,看能不能把五分鐘間的什麼叫住。

長大。

關於留住那五分鐘裡的什麼,我們都失敗了,離去之際,臉上總帶著笑容揮手道別。

歲月淹沒。

夏夜七點,天空半明。我坐在圖書館前的階梯吃剛買來的水果,一邊看廣場上三五個年齡參差的男孩童稚地踢著足球,年齡長的喜歡發明一些簡單遊戲規則。玩一次不盡興,再玩一次。

天空暗了一些。

究竟是什麼讓這揮光陰如土的歲月如此珍貴?我用竹籤叉起一片西瓜,自側邊咬去半塊。

過不多久,孩子們的媽媽現身,叮嚀一下時間準備收拾,又暫且離去。

盒子裡水果剛好吃完。


天空僅存的一點微光裡,我仿佛看見無數明亮的五分鐘,狂潮而去。



〈惡事之五 - 遷徙〉

假日從宿舍往學校,豔陽壓人,騎腳踏車也猶如蟹行。

四站捷運的熱不多不少,途中通常要經過一兩支紅綠燈,體內浮湧的事物才會漸漸被熨燙、平整。安靜下來,然後繼續前進。

他來自家鄉。

一年多的時間,當初的離去的盛大感便漸漸被淘洗為一只小小模型。第一次帶著行李坐上客運,安定下來、看著窗外人事物開始緩緩後退時,他真的以為只要再次隨便走進一家便利商店,買張回程票,就可以全身歸來。思緒間家鄉被悄然擲遠。

他又買了一樣的票、回到一樣地方,好不容易折騰一路,下車後卻像神話裡特修斯走進克里特島的迷宮。不只是他的移動,是家鄉、記憶與時空的移動,新事物把原先的事物推遠,候鳥離開島嶼,原先的島就去更遠的地方等待鳥兒。辦公室從甲大樓遷到乙大樓,住處從A社區換至B社區,不同的人不同城市不同街區不同馬桶不同的觸感。他用全身搓揉那些細碎如麵粉的事物,好的與不好的在身體裡緩緩結塊,發明肌肉與腫瘤。

一邊吃自助餐一邊看著牆上電視,晚間新聞水一樣地播完兩輪,明天就會是新的東西,一個月後,誰也不記得。時空魔法黯淡褪去,許多當下浮誇魔幻的喜怒哀樂都只剩小學男生露鳥和打架規模的小勇氣,凹凸不平、幼稚、且不堪。

我們如馱獸繼續前行。日子淘洗身體之際,偶爾,他也妄想若是所有這輪轉移動皆不停止,假以時日,麵粉磨成巨大的麵團,自己身覆其中——生老病死——或許,也就像是不曾離去了。



〈惡事之三 - 斷〉

好奇心強的年紀沒讀幼稚園,他將大把拼圖散亂客廳,就可以拼上一下午。隨著年紀,從四片、九片拼到一百、三百,甚至更多,從吃過午飯一直拼到傍晚媽媽到市場買菜,家裡少了個聲音。在那樣的寧靜裡,他才驚覺一下午的時光已平順走過。

比拼圖重要的事魚貫進入生命。經過十多年,這些事開始在體內互相爭吵、矛盾,彼此斬殺:該吃飯、該洗澡了、該赴約、該打掃、該上班起床喝水睡覺回家。下件事擊斷上一件,屍體成山,輾轉成為他的一日。

他如義肢每天被接上巨大的日子,日子帶他行走,走至不知名的遠方。

有的時候,細膩一點觀察,他幾乎可以感覺顛簸的腳步在時鐘行進之際,那一次次的摔倒、疼痛。看書的時候被叫去吃飯,吃飯的時候去接一通冒昧的電話,生活接連小惡,小惡愚人。也是這些小惡使他覺得:無法在心裡建立一幅關於生活的完整圖像,每當時光展開至一定幅員,便如玻璃被從邊緣敲碎、失去線索。

最後一次玩拼圖共一千片,裡頭是張油畫,畫裡鄉村的媽媽牽著她的紅髮女孩,女孩頭髮閃著亮麗光澤——那明暗相間的樣子,現在回想起,就像十多年後他惘惘無緒的生活,穿梭迷幻、折射的光線裡,傾斜、捆綁,或因受風而凌亂。

髮絲紋理散落每一小塊拼圖。他沒有拼完。

而十多年的時間,那些拼圖像繞了路、長了形體汲汲找上了他,成為生活的瑣事:他會進入社會、找到工作、會有妻子與小孩、老去、然後失去父母、失去朋友。

多年後,他會在某個凌亂的時刻完成最後一塊拼圖,凝視,然後躺成畫裡的風景。像又一次度過童年平滑安靜的午後。




〈惡事之二 - 走〉


那年高三,學校教室馬蹄形地圍住中庭廣場,他的教室在中間那棟大樓三樓,可以正面眺望。

濕熱的雨轟轟下著,天空一片暗綠,制服是淺綠的,因汗水而輕輕附著於粘膩的皮膚。當時的他再不久便要大學聯考,午餐過後,一個人站在走廊聽著陽台外放肆的雨聲,好像就有一種解脫。

廣場沒有人。

那晚回到家,想起中午在走廊上觀望的光景,他拿出紙筆在筆記本寫下短短幾行句子。然後闔起來,讀書,睡覺。

偶爾會拿出過去的作品讀讀、翻翻,除了成品,比較多是一些斷簡殘篇。偶爾也會有一些真摯的璞玉,再次吸引他的目光。那是不可多得的事了。

又到夏季。

電視新聞播報一條條的新聞,那些事像要從棚內爬進家裡、爬出電腦螢幕似的,寫也寫不完。怎樣的書寫可以趕上歷史?趕上歷史的重量,趕上歷史的速度。趕在高塔展開來奔入天雲、甚至倒塌以前,鑿出一個可相對應的深度,咬住,讓許多事不這麼被遺忘。

一邊煩惱下篇小說,邊翻著筆記本,翻著翻著,就翻到高三那個大雨不減燠熱的午後,在筆記本留下的幾行句子,裡頭寫著:「灰暗中,她駝著她的年邁與整片夏季的風雨走來,因目盲與失聰困頓於這一城濕熱。步履跚然,自此遂迷不復得路。」

電視新聞沒有停下來。他好像可以從一條條新聞走進那場雨裡,樓上沒有人,而雨裡的人們可以跚然,可以濕熱,可以困頓與失聰。他會想起當初在高樓眺望的眼神,鑲在身上的一對星星。

自此就算遂迷,也相信有把路走出來的一日。